2027第三屆中國(江西)國際鑄造壓鑄、鍛造、熱處理工業爐展覽會
2026-04-15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決策部署,加大力度支持工業企業實施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一)用足用好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政策。全面落實國家支持工業領域設備更新的相關政策,摸清工業領域設備更新改造需求,做好項目儲備工作。對照國家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申報條件及要求,系統梳理符合支持方向和標準的工業領域設備更新改造項目,提前做好申報項目儲備,精準遴選符合條件的項目,指導幫助企業完善核準(備案)、規劃、環評、用地、節能審查、安全評價、開工許可等前期手續,爭取更多項目獲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技術改造升級。對制造業企業實施節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產、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等技術改造,總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項目,按照核定完成設備投資(含軟件等)的20%給予資金獎補。其中,對屬于5大重點產業(以鋁銅為主的有色金屬精深加工產業、以銦鍺鉑為主的稀貴金屬新材料產業、高效高值利用磷資源的新能源電池和精細磷化工產業、以中藥材精深加工為主的生物醫藥產業、以數字信息大通道為牽引的外向型數字產業,下同)范圍的資金獎補標準提高到25%。單個項目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設備更新。對制造業企業實施的非項目化設備更新,設備總金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單價須達1000元及以上),按照設備(含軟件等)購置額的20%給予資金獎補。其中,對屬于5大重點產業范圍的資金獎補標準提高到25%。單個企業設備更新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先進制造業基金引導。充分發揮云南省先進制造業基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以股權投資的方式,對符合基金投資條件的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領域。對符合基金投向的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匹配投貸聯動政策,股權與債權結合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金控集團、云南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五)加強再貸款項目儲備。強化政銀聯動和信息共享,提高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申報項目的數量和質量,爭取更多項目納入國家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備選項目清單。鼓勵金融機構將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優質項目主體列為重點客戶,為工業重點產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開辟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優化信貸支持。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加大信貸產品創新力度,推動設立“設備更新貸”等政策性金融產品,建立健全內控制度,細化盡職標準和免責情形,優化審批要求,提升金融產品適配性,從貸款門檻、額度、利率、還款方式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推廣運用知識產權質押等多類擔保方式為企業增信,加大信用貸款發放力度,提高企業獲貸率。(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貸款財政貼息力度。對獲得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支持的項目,全面落實中央財政貼息政策。對制造業企業利用銀行貸款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銀行固定資產貸款1000萬元及以上、設備投資不低于200萬元的項目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其中,對未獲得中央財政貼息的,省級財政按照實際發生利息的50%給予貼息;對獲得中央財政貼息的,在此基礎上省級財政按照實際發生利息的30%給予貼息。單個項目省級貼息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省級貼息不超過1000萬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引導融資擔保支持。加大對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擔保支持力度,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工業領域中小微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擔保,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省融資擔保公司研發“設備擔”等專項擔保產品,州(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聯合銀行,推動擔保產品落地。省融資擔保公司對各州(市)符合條件的業務納入再擔保合作,并爭取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分險支持。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各自業務優勢,針對不同風險水平、不同資質的經營主體實施差異化擔保費率,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省級財政對工業領域符合條件的“設備擔”業務擔保費按《云南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給予補貼。(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金融管理局、省金控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高效統籌要素保障
(九)優化用地、用能、環評等要素保障。對工業企業不新增土地、以設備更新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推廣承諾備案制,簡化前期審批手續,做到隨到隨審,提高審批效率。對企業僅更新設備的審批,有關要素保障部門視情況分類辦理,列出書面流程及材料清單,提高工作效率。用地方面,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對提高現有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容積率的項目,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用能方面,對設備更新后能效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的項目,加快辦理項目節能審查;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對不涉及新增用地,項目性質、規模、主要原輔材料、燃料、生產工藝未發生變化,不增加污染物種類和排放量,不涉及重大變動,以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為主的項目,無需重新辦理環評,直接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政策措施中同一企業的同一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項目,符合多項省級資金支持條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政策。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供稿處室:發展規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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