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第三屆中國(江西)國際鑄造壓鑄、鍛造、熱處理工業爐展覽會
2026-04-15 各會員單位:
現轉發寧波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做好2026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請相關企業積極申報,具體見文件。協會咨詢電話:87210388。
關于組織做好2026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
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26〕2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6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6〕117號)精神,我局將組織開展2026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新申報企業:有效期內的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并滿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26〕2號)中關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認定標準,可提出申報第八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復核企業:2023年認定的第五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且滿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中關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認定標準,可提出復核申請。
二、申報方式
(一)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一次性遞交)。
(二)線上申報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優企平臺)開展。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和系統提示,于5月25日前完成填報提交。各地經信部門依托申報平臺,對照企業申請書和佐證資料進行審核,初審核實后按要求報送。
三、組織實施
企業自愿申報,各地經信部門積極組織符合條件企業參加申報。對于已被認定為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不再推薦申請第八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與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且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2023年認定的第五批和復核通過的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復核的,各地需核實情況后上報原因。
(一)推薦和初核。各地經信部門負責組織推薦和初核工作。擇優組織企業細致準備、如實填寫,并組織力量為申報及復核企業提供全覆蓋的免費咨詢輔導服務。
各地經信部門要提升推薦質量,根據有關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認定和復核標準,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核實,形成推薦名單,行文上報,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對企業申報材料和佐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符合性負責。各地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技術創新性的審核力度,確保申請書填報數據與佐證材料一致,提升推薦質量。
(二)審核上報。我局根據各地上報文件和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根據規定流程及審核結果,確定寧波市2026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推薦報送名單。
四、工作要求
(一)及時做好重要提醒
1.申報及復核企業應注意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企業年度審計報告;在優企平臺上傳的審計報告,應是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不得有任何調整變化),如不一致,將影響申報結果。
2.企業應根據工信部通知要求,在優企平臺上按要求完成填報提交的同時,按照最新的申請書模板(新認定詳見附件1,復核詳見附件2)完成資料填寫和相應佐證材料準備。
3.為減輕企業申請負擔,企業無需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或說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等佐證材料。企業僅需如實說明市場占有率、填寫發明專利數量即可。
4.企業需如實、自主申報,應確保線下與線上材料數據應保持一致,并與提供的佐證材料相符,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工信部和市經信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工信部采取“雙隨機”(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多個評審專家組、即時隨機派發審核任務)形式開展審核,確保公平公正。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及時匯總上報
1.請各地繼續加大排摸發動力度,務必做到“應報盡報”。
2.請各地高度重視初審工作,做到認真細致審核,并于5月29日前按以下清單匯總上報:
(1)企業申請書〔企業蓋章后的紙質版(膠裝)一式2份、對應掃描件PDF版1份、對應Word文檔1份,見附件1、2〕;
(2)屬地推薦企業匯總表(屬地蓋章后紙質版1份、對應掃描件PDF版1份、對應Word文檔1份,見附件3、4);
(3)佐證材料(一家企業一個文件夾,見附件5)
以上材料請按時報送至寧波市經信局中小企業與服務體系建設處。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2001號市行政中心2號樓426室。聯系人:靳魯泉,聯系電話:89281493。
(三)按時完成信息更新
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應在5月31日前通過優企平臺完成企業信息年度更新。完成本次復核申報的“小巨人”企業視同已完成信息更新,不需要重復提交。未及時更新的企業將按照《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26〕2號)的相關規定處理。
附件1-6.doc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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