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第三屆中國(江西)國際鑄造壓鑄、鍛造、熱處理工業爐展覽會
2026-04-15 《行動計劃》(征求意見稿)主要包括總體思路、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四個方面內容。
(一)總體思路方面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做大電動船舶產業規模、拓展省外及海外市場為方向,全力推動“船舶電動化、技術產業化、產業集聚化、建造專業化、岸電一體化、運營市場化、管理體系化、模式創新化”,將電動船舶產業打造成我省先進、優勢產業。
(二)主要目標方面
在沿海內河航運、港口作業、休閑文旅、漁業輔助等多個領域全面推廣電動船舶,到2028年,形成電動船舶及核心裝備譜系化供給能力,電動船舶年制造能力達50艘,累計投運電動船舶達150艘,其中應用于省外、國外電動船舶達20艘,核心裝備產品在國內外超1500艘電動船舶上使用,電動船舶全產業鏈規模達50億元。
(三)重點任務方面
1.推動船舶電動化
(1)內河(湖)船舶電動化。大力推進電動船舶在內河、內湖等應用,加快電動游船、電動貨船等批量建造,累計投運內河(湖)電動船舶達100艘。
(2)沿海船舶電動化。發揮岸線資源優勢,建設沿海電動船舶應用示范區,打造2條沿海示范航線。
(3)公務船舶電動化。推進交通運輸、水利、文旅、海洋漁業、環保、自然資源等部門公務船舶電動化更新。在確保航行安全、公務執行的情況下,逐步推進全省需報廢更新或新增的公務船舶實現電動化替代,累計投運電動公務船達30艘。
(4)支持試點示范應用。持續打造一批滿足不同場景需求的電動船舶示范項目,形成多場景、多樣式的電動船型解決方案。打造不少于5個電動船舶示范應用場景。
2.推動技術產業化
(5)發展船用電池動力技術。聚焦核心性能提升,加快突破電池循環壽命、能量密度及快充能力等關鍵指標,加強模塊化與標準化電池組研發,實現電池模塊即插即用與高效更換。
(6)積極布局綠色智能前沿技術。加強智能船舶前瞻性技術布局,重點突破自主航行、船岸協同、高精度智能感知與自適應控制、多智能體協同決策等核心瓶頸,探索基于5G、自主網的船舶智能航行新模式。
(7)加強核心技術聯合攻關。探索構建電動船舶協同共享研發平臺,推動產業鏈單位開展電動船舶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的過程性研發,加速核心技術商業化應用。
3.推動產業集聚化
(9)培育研發設計龍頭企業。聚焦電動船舶船體型線優化、減振降噪、動力系統優化、輕量化技術等關鍵領域,加強工程化研發與應用。
(10)打造電動船舶全鏈條龍頭企業。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電動船舶龍頭企業,形成覆蓋設計研發、整船建造、高端內裝及項目管理的全鏈條一體化服務能力。
4.推動建造專業化
(11)提升電動船舶建造能力。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引進先進生產設備和自動化生產線,推動數字化工藝設計與智能生產管理深度融合,建設智能造船車間,全面提升建造效率與產品質量。
(12)加強船型設計與生產協同聯動。加強設計、工藝、生產與品控協同,加快船舶建造輔助關鍵技術攻關,推動實現標準船型的規模化、批量化生產,促進產能提升與成本優化。
(13)健全電動船舶標準體系。推動產業鏈相關單位組建標準化技術組織,圍繞設計、研發、建造、檢測、運營及充換電等環節,加快編制電動船舶及核心設備技術指南與標準規范。
5.推動岸電一體化
(14)完善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加快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在沿海、內河湖(庫)區等區域布局,構建便捷完善的設施網絡。健全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完善審批和驗收等相關程序。
(15)加快充換電配套設施建設。以閩江流域、沿海等水域為重點,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揮資源及技術優勢,先行先試開展電動船舶充換電站、燃料加注場站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推動相關場站基礎設施滿足裝卸作業、防污染及應急處置要求。支持引進、培育電動船舶充電接口生產企業,根據市場需求,推動充換電設施設備標準化、系列化、產業化發展。
6.推動運營市場化
(16)引入多元資本加快市場運營。支持有條件的單位整合盤活岸線資源,積極參與港口碼頭、服務區等資源的投資建設和集約化發展,促進岸線合理高效利用。
(17)提升綜合服務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加快推進綠色航運綜合服務區等配套設施建設,提供涵蓋能源供應、應急航修、配件供應、應急救助及生活服務等一體化集成服務。支持電動船舶享受優先過閘、優先靠離泊權利。
7.推動管理體系化
(18)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安全風險評估方法在電動船舶檢驗領域的研究應用,穩慎開展大載客量電動船舶試點。加快提升運營安全應急救助水平,強化沿海電動化的應急救助基地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建立支干聯動、省際協同的應急救助合作機制。
(19)強化運維檢測管理。支持動力電池企業與系統集成商等加強售后服務建設,提供電動船舶核心設備質量檢測服務,引導電動船舶制造、航運及配套基礎設施運營等企業建立健全質量和安全管理體系與制度,加強安全和檢驗培訓。
(20)加強電動船舶船員培養。支持高校聯企共建“電池動力船舶船員培養研究和見習基地”。健全船員全鏈條培養體系,推動建設電動船舶船員培訓見習與考核發證機制。
8.推動模式創新化
(21)打造利益共享新模式。支持產業鏈單位共同探索船舶租賃、設施共享、船電分離、換電運營、智能運維等新型商業模式。
(22)創新金融工具支持。加大對綠色智能船舶產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動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綠色信貸、設備租賃、融資租賃等多元化金融服務。
(四)保障措施方面
1.健全組織保障。繼續發揮電動船舶產業工作專班作用,統籌協調電動船舶產業發展有關工作,并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政策與資源支持。
2.加大政策扶持。充分發揮“電動福建”“首臺套”等政策效益,支持電動船舶關鍵技術研發、試點示范和推廣應用、充(換)電設施建設等,鼓勵省內企業加快拓展國內外市場。本行動計劃相關政策同樣適用于以氫燃料電池為動力的船舶。
3.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市、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聚焦重點任務,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加強重點任務跟蹤監測和效果評估,積極宣傳推廣經驗做法,切實形成合力,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詳情如下↓
為鞏固提升我省電動船舶全產業鏈優勢,加快形成電動船舶及核心裝備譜系化供給能力,推動我省電動船舶產業邁向更高水平。我廳起草了《福建省電動船舶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6—2028年)》(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1),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您填寫《意見反饋表》(見附件2)提出寶貴意見及建議。
征集時間: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1日
聯系地址:福州市華林路166號經貿大廈707室
電子郵箱:fjjxzbc@gx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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